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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英國媒體11月28日報道,歷時7個月的調查後,荷蘭隱私監管機構於當天宣佈,谷歌從旗下所屬的多種在線服務中整合個人數據的做法違反了該國的數據保護法。
   2012年3月,谷歌單方面推出了新的用戶隱私條款,允許谷歌搜索引擎、YouTube、Gmail等產品和服務共享數據。荷蘭數據保護結構(Dutch 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在聲明裡說:“谷歌沒有通知用戶收集整合了哪些個人數據,也沒有說明目的。”該機構主席雅各布?科恩斯塔姆進一步指出:“谷歌未經同意,私自利用我們的個人數據編織了一張隱形的網絡,這是法律所禁止的。”
   谷歌則回應稱,它已經給用戶提供了足夠具體的信息,說明瞭谷歌處理個人數據的方式。“我們的隱私政策遵守了歐洲法律,它允許我們提供更加簡單高效的服務。在整個調查過程中,我們密切配合荷蘭數據保護機構的工作,並將繼續如此,”谷歌在聲明裡說。
   荷蘭數據保護機構要求谷歌出席聽證會,之後再決定是否對其採取措施,其中可能包括罰款。
   荷蘭的這一決定事實上反映了整個歐洲對將個人數據保存在國外管轄範圍內的雲存儲服務器上的擔憂。隱私維權人士就曾引用美國中情局前雇員愛德華?斯諾登泄漏文件的事例,暗示美國情報服務機構能夠接觸該國境內的雲服務器上存儲的資料。
   自谷歌2012年實施新的隱私條款以來,已經遇到歐洲六國的隱私調查,並面臨高額罰款。不過也有報道認為,歸根結底,監管機構沒有能力對谷歌這樣一家影響力巨大的國外企業採取有意義的懲罰措施。
   (來源:中國日報網?玉潔?編輯:王琦琛)  (原標題:荷蘭隱私監管機構稱谷歌違反數據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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