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梁士斌 自今年春運起,雲南省開始推行駕駛員報班酒精檢測制度,並要求在三級以上客代償運站嚴格執行。
  符合要求的汽車客運站要配備非接觸式酒精檢測儀,在當班駕駛員報班時對其進行酒精巴里島檢測。交通部門根據國家關於酒精檢測的標準,鑒定駕駛員是否達到酒後駕車和醉酒駕車標準,一經發現,違規駕駛員一律不得報班,並及時通報所屬客運企業。被多次通報的違規駕駛員將受到嚴肅處理。  (原標題:雲南:當班駕駛員必須進行酒精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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